今早法律諮詢的備份

2013061909:27
您好~為了不耽誤太多作業時間只好先簡單方式說明助也
我姐跟她老公早就離婚了~當時男方自願拋棄放棄小孩的扶養權,可是後來姐姐發生一些事所以賺時不能在小孩身邊~但以往之前小孩之監護權都在我門女方這邊的~事情發生在前天,男方以借要看看孩子之情而要求我母親帶小孩出去給他看一看就好~溯不知男方卻趁我母親再不注意的情況下強行將小孩子報上車離去~害的我母親當場送醫院治療~~~~~而我現在最主要的是想請求問一下~小孩自生下後就都是我母親帶在身邊不離~況且小孩是過敏性兒童~這情況下我們女方這邊是否可以向男提出方表示聲明我們要求雙方手機定位(因為怕男方偷偷帶孩子後會故意下落不明)~以及聲明雙方或我方有資格時時刻刻要求男方可與我方視訊通話或每隔兩三天將孩子生活狀況錄製下來(因為男方以及男方家長均嫌棄生下是女生而非幫他們生下男孫子,尤其我親家母漣漪雙襪子都沒買給小孩過,棄以之)所以我方怕孩子在她們手上會過的很不好,因兩夫妻有糾紛且男方尚在被挨告之中